涨知识国内取消门诊输液我们到底需不需要输



““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是世卫组织很早就提出的给药原则,一般来说,静脉输液作为一种迅速的临床给药方式,对急救患者、重症患者和不能进食的患者具有快速有效的治疗效果,但临床医疗工作中滥用输液以及输液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仍然存在,给患者生命健康带来了巨大的隐患。据了解,虽然我国医院的门诊输液作出统一规定,但截至目前,安徽、浙江、江苏、江西、北京等省市已明确出台对门诊输液的限制性措施,直至全面取消。此外,还有不少省份、地市以及医疗机构都在逐步明确限制门诊输液的政策。很多患者为此反而产生了深深的忧虑:以后生病怎么办?不输液会不会耽误治病?不输液会耽误治病吗?医生通常建议,一般病症不需要输液,急危重症可以输!输液仅是急救患者、重症患者和不能进食的患者使用的“最后给药方式”。因此,有以下情况才可输液:大出血、休克、严重烧伤的患者;剧烈恶心、呕吐、腹泻的患者;不能经口进食的患者、吞咽困难及胃肠吸收障碍的患者;严重感染、水肿的患者;外用药无效时;药物伤害组织时等。什么情况必须输液?消化功能差,无法口服时:如某些胃肠道疾病需要禁食,消化功能受影响时;外用无效时:如皮肤类疾病,外用药不能达到相应效果时;严重急症,口服药不能缓解时:如急性肺炎、休克等口服效果不明显时;药物可能伤害组织、血管时:如某些治疗肿瘤的化疗药,直接口服会伤害血管甚至引起组织坏死时。哪些病不需要输液?以下四类53种病不需要输液内科·慢性病建议长期规律性口服药1.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2.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3.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4.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5.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6.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8.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9.高血压亚急症;10.慢性浅表性胃炎;11.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12.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13.轻度结肠炎;14.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15.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16.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17.急性膀胱炎;18.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19.单纯的房早、室早;20.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疾病;21.无特殊并发症的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22.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23.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24.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外科·能简单治疗,不静脉注射1.体表肿块切除术后;2.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3.轻度软组织挫伤;4.小型体表清创术后;5.浅静脉炎;6.老年性骨关节炎;7.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8.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9.慢性劳损性疾病;10.慢性膀胱炎;11.慢性前列腺炎;12.前列腺增生;13.无合并症的肾结石;14.精囊炎;15.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16.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17.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18.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儿科·根据患儿情况决定是否输液1.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2.小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3.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4.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妇科·抗生素可能破坏“微生态环境”1.慢性盆腔炎;2.慢性子宫颈炎;3.无症状的子宫肌瘤;4.前庭大腺囊肿;5.阴道炎、外阴炎;6.原发性痛经;7.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国外输液面医院,不到重病或紧急抢救,都不主张给患者打针或打点滴。美国甚至没有“退烧针”,一般提倡非药物疗法,像休息,加强营养等等。一般情况下,病人体温在38.5℃以下,服用药物或者使用冰袋物理退热;体温超过38.5℃高烧不退或者病患严重脱水导致体液电解质紊乱时,静脉点滴退热才是不得已的选择。英国在英国,医院都会设有门诊输液中心,这样的输液中心在减少患者的不便和花费的同时,也能方便医务人员对输液过程进行精心监护。在英国输液并不罕见,也是药物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英国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中,有40%都是通过输液方式给药,虽然医生会在患者病情好转后尽量换口服药,但是输液在很多时候确实是治疗之初的首选。但是在英国,是否输液还是要听医生的专业建议,虽然不鼓励主动要求输液,但是也不要一味的拒绝。另外只能在正规的医疗机构或者是有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输液,以便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处理。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普通医疗中心是看不到输液治疗的,医生更倾向于调动患者自身的免疫力、抵抗力来使普通的感冒、发烧、拉肚子之类的病痊愈。由于输液的出错率相对较高,而且副作用也较为明显。医生通常也不建议病人轻易输液。在澳大利亚人的眼里,输液是到了生命垂危需要急救的时候才有可能需要做的事情。因医院的急诊室、住院部才有输液。根据澳大利亚的规定,输液必须要由持有注射许可的注册护士或者是医生才能完成,注射护士需要在澳大利亚学习三年或三年以上的本科护理课程,完成学业通过实习,方能够拿到注射护士的资格和注射的许可。日本在日本,感冒发烧如果没有特别的症状,医生都不会给患者打针或者输液。如果患者本人希望病情尽快改善,强烈要求输液,在认为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有些医生也会同意病人的请求。但是也有的医生会坚持自己的诊疗方法,不给患者输液。日本年修订的《医疗法》中规定,医疗行为必须履行说明和同意的义务,如果是需要输液,医生也会明确说明其必要性,争得患者或者是家属的同意,点滴的费用很低,医院在这项救治中获得的收益也很低,医院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输液,但是一些患者认为输液的效果更好,或者希望更快好转,要求输液。医生如果说服不了病人,如果输液没有特别的危害,也会按照患者的要求来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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