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部五百元手机判刑六个月合肥扒窃入刑第一



昨天下午,白癜风专科合肥市首例扒窃入刑案在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盗窃脸上长白癜风罪判处屡次扒窃的邹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惯偷公交上扒窃被抓现行

今年38岁的邹某是蚌埠市五河县人。5月12日晚7时许,合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1大队的便衣民警正在111路公交车上进行线路巡查,当车由西向东行至分路口站时,发现1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从1辆公交车下车后,立即又上了另外一辆公交车。

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盘查,发现其口袋里装着一部高仿苹果I8型,且没法说清的来路。经盘查,邹某很快交代了在111路公交车偷盗他人的事实。问清案件情况后,民警立即追上发案车辆,询问车上乘客谁丢了。过了好大一会,一个小伙子才站起来,说自己的丢了。民警当场把返还给了失主。经鉴定,该价值541元。

在采访中了解到,邹某是拘留所的常客。自2007年以来,他曾被行政处理9次,劳动教养1次。另据检察机关举证,邹某还在2008年,因盗窃罪被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庭上,邹某对自己的扒窃行动和次数供认不讳。法院当庭宣判后,邹某表示对判决没有异议,不再上诉。

伸手偷一块钱也可能获刑

在5月1日之前,邹某所犯的只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只能被治安拘留,最多关半个月就出来了。但从今年5月1日起,这不再是一起简单的治安案件了,而是一起刑事案件。

今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8)》获审议通过,并定于5月1日实施。新法第三十九款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偷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屡次偷盗、入户偷盗、携带凶器偷盗、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扒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动。在新法生效前,盗窃罪都是以结果为入刑的根据,也就是说偷盗必须到达一定数额,才构成盗窃罪。而在新法实行后,也就是5月1日起,扒窃案件不管扒窃财物金额多少,只要实行了扒窃行动就构成犯法,都以刑事案件处理。哪怕是一块钱,只要偷了就可能获刑。(翟滟雯陈永骜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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